01/24/2025
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投资(韩国)补充111年8月18日公告之IBKC-TongYang
Growth 2013 PEF到期清算事
-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元大投资(韩国)担任共同普通合伙人之「IBKC-TongYang Growth 2013 Private Equity Fund」(下简称旨揭私募基金) - 事实发生日:2025/01/24
-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旨揭私募基金已于114年1月24日完成清算,连同本次分配之单位及现金合计约当韩圜2,189,689元(约新台币49,377元),元大投资(韩国)累计分回总金额:
韩圜120.71亿元 (约新台币2.72亿元) -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适用
-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不适用
-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 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帐面金额:不适用
- 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元大投资(韩国)自旨揭私募基金累积取得之利益(含管理报酬)为韩圜84亿元(约新台币1.89亿元) -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依据旨揭私募基金章程规定办理 -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依据旨揭私募基金章程规定办理 - 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不适用
- 有价证券标的公司私募参考价格与每股交易金额差距达20%以上:不适用
-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不适用
- 迄目前为止,私募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总资产比率:0.37%
股东权益比率:0.43%
营运资金:不适用 - 经理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不适用
-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不适用
-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 董事会通过日期:不适用
-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不适用
-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 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 其他叙明事项:
本公告汇率以韩圜兑新台币0.02255为准。